诈骗贩抓住了,但当事总共骗了16万,那时候只写了个5万的欠条,但上面不是他的真实姓名,现在他只承认那个欠条上面的5万,其余的11万说是和我合伙坐生意的钱,现在就是双方口供不付,怎么处理呢?
您好,
首先,如果是纯粹的借贷纠纷,警察不管;如果能证明是诈骗的那可以报案。
其次,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个很重要,因为我国诉讼法规定,此种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2年,过了时效,既使以后借款人出现,你再起诉,你基本就不能胜诉了。如果现在起诉,将来一旦借款人出现或者出现有追回借款的情况,都可以保证能追回借款。
最后,借条未留真实姓名,可以通过其他专业途径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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