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医疗待遇应于生育出院后两个月内到各镇区社保部门办理。
二、生育前需按规定在所属村(居)委会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登记并接受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三、生育报销所需资料:
1.诊断证明原件;
2.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件;
3.广东省内户口:《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广东省内户口:《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如《准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和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参保人除外);
6.社会保险卡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到东莞市各镇区社保部门办理报销。
五、异地生育与本地生育待遇一样。
专业解答东莞的社保中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是首先得要有社保,其次要确保用人单位是否有办了生育保险,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等。除此之外,自由职业者是没有生育保险费的,是要自己负责的。
专业解答1、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个人垫付,分娩或终止妊娠后1年内,参保人将相关资料交参保单位。2、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东莞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3、东莞市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和结算参保人零星报销的医疗费用4、应支付医疗费用由社保基金中心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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