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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与被告A系雇佣关系

ask****044 天津-宝坻区 劳动争议咨询 2017.11.03 19:19:35 188人阅读

原告与被告A系雇佣关系,原告受雇于被告A从事建筑劳务,被告A承揽了被告B的猪圈彩钢顶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原告不慎从距地面3米左右的顶板处滑落到地,当场感觉腰部疼痛,送到医院经检查诊断为:腰椎爆裂性骨折。 原告认为被告B是受益人,其雇佣没有资质的被告A从事建设承揽活动具有明显过错,依法应与被告A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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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1 15:07: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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