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基本信息;
2.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3.和解内容,达成协议;
4.法律责任;
5.协调机构;
6.申请人、申请时间。
7.仲裁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8.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9.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十六条 仲裁庭处理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开庭前应当引导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者先行调解。
仲裁庭处理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可以邀请法律工作者、律师、专家学者等第三方共同参与调解。
协商或者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第六十七条 仲裁庭开庭场所可以设在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或者其他便于及时处理争议的地点。
第六十九条 对未经调解、当事人直接申请仲裁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向当事人发出调解建议书,引导其到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当事人同意先行调解的,应当暂缓受理;当事人不同意先行调解的,应当依法受理。
第七十条 开庭之前,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仲裁庭可以委托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能力的组织、个人进行调解。
自当事人同意之日起十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开庭审理。
第七十一条 仲裁庭审理争议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必要时可以邀请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参与调解。
第七十二条 仲裁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七十三条 当事人就部分仲裁请求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出具调解书。
专业解答涉外仲裁协议的内容包括:涉外仲裁的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涉外仲裁条款的约定,以及涉外的国际贸易的实际情况等。在约定涉外仲裁条款中明确仲裁的关键要素,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主选择选择合适的仲裁机构,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交易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专业解答涉外仲裁管辖权范围包括:国内外的经济贸易争议,股票的发行和交易争议,船舶救助和共同海损所产生的争议,水下设施发生的争议,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及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争议等等。
专业解答内容包括:1、关于仲裁协议准据法 近年来,中国最高法院以仲裁地法为仲裁协议准据法,将来的仲裁法应该规定当事人选择的法律或无此选择时仲裁地法为仲裁协议的准据法,2、当事人选择仲裁程序规则及确定仲裁程序准据法的自由3、一项裁决成为中国裁决的标准4、有限度地承认临时仲裁,明确规定友好仲裁。
专业解答根据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国内仲裁而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包括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专业解答依据《纽约公约》对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进行了全面梳理,结合我国仲裁裁决在外国申请承认及执行的实践和外国仲裁裁决在我国申请承认及执行的实践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全面阐述了如何申请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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