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劳动仲裁期间公司破产,是否还可以分配到赔偿这个问题一直是朋友心中的郁结,他的原有公司申请劳动仲裁后,法院已经判决他赢了,但是给公司打电话却说没有剩余资金,无法偿还债务。请问一下如果在劳动仲裁期间公司破产,是否可以拿到属于自己的资金?
结论:不是公司破产债务就消失了,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
解析:
1、不是公司破产债务就消失了,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
2、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
劳动仲裁期间公司破产适用《破产法》进行财产清算,清算后的财产用于偿还欠款,分配时,优先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如果经清算,公司已经没有财产,则分配结束,所有的公司债务都归于消灭(也包括拖欠的职工工资等)。
2017-10-29 10:07:03 回复
关于在劳动仲裁期间公司破产应该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应先走劳动争议仲裁,因为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案件前置程序,必要走的程序。
1、如果单位拖欠4个月工资没有支付,可以通过仲裁和法院主张拖欠的工资,但劳动关系的解除一般只要需要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单方提出即可。
2、因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履行通知的相关手续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为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实际应发工资额)。
3、如果请求在判决后,用人单位申请破产的,可以拿着生效的仲裁裁决或判决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参与破产清算。当然,如果在没启动法律救济程序前,单位已经申请破产,前面的工资、经济补偿等问题,可以直接参与公司破产程序处理,不需要再走仲裁和法院。
4、工资在一般债权中处于优先选项,属于破产债权中优先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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