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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在电视上看到有关房改房的内容,比较好奇,所以我想知道江苏省房改房政策是什么?
关江苏省房改房政策于这个问题,这就要看当初的土地证上登记为谁是使用权人了,如果是原房主,就可以过户。
关于江苏省房改房政策这个问题,你最好到房管局去查实该房子的产权问题,如果你们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是不能过户,意味着你买了房子,但没有产权,这个风险很大,请慎重!
解答如下,《江苏省实施办法》(省政府103号令),于2015年4月1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涉及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最大变动是: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两项待遇将告别“同伤不同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支付标准调整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标准调整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新《办法》在采取新的计发标准后,也采取了递减规则,即如果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其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将根据其不足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予以扣减。具体标准为: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常州市社保中心提醒您:判断上述两项一次性待遇适用于老《办法》还是新《办法》的标准是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在2015年6月1日之后的,按照新《办法》执行。
专业解答江苏省省道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由当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来制定的。国家没有对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有着统一性的规定,但是法律有明文规定是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全江苏省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肯定有差异。
专业解答目前,我国房改房上市交易实行准入制度。也就是说,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允许上市交易。这些条件主要包括:1、已取得房地产产权证。2、出售、抵押、交换的,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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