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兴安盟法律咨询 > 兴安盟物业纠纷法律咨询 > 同时收取物业管理费与公共维修基金合法吗

同时收取物业管理费与公共维修基金合法吗

伏* 内蒙古-兴安盟 物业纠纷咨询 2022.11.16 08:12:47 347人阅读

同时收取物业管理费与公共维修基金合法吗

其他人都在看:
兴安盟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兴安盟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同时收取物业管理费与公共维修基金合法。公共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除正常运行维修养护范围以外的中修、大修及改造、更新工程的基金。而物业管理费收取的只是公共设施设备小修和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二者的用处不同,可以同时缴纳。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2022-11-16 08:13:47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