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藏法律咨询 > 山南法律咨询 > 山南刑事赔偿法律咨询 > 你好请问检察机关刑事赔偿的范围有什么规定

你好请问检察机关刑事赔偿的范围有什么规定

余** 西藏-山南 刑事赔偿咨询 2022.10.29 17:12:38 480人阅读

你好请问检察机关刑事赔偿的范围有什么规定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山南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山南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检察机关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2022-10-29 17:13:38 回复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规就是这个。

1、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了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2、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党的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

1、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了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2、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党的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国家赔偿申请书
28580人阅读

我们都知道,如果国家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公民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但是申请国家赔偿的前提就是首先要写一份国家赔偿申请书。那么大家知道国家赔偿申请书怎么写吗?这个问题,请看律图小编下文介绍。

刑事赔偿
88796人阅读

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