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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咨询一下离婚后彩礼退不退
“彩礼是指按照风俗习惯,以缔结婚姻为前提条件而向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婚姻关系无法缔结,即使赠与的财产已经交付给对方,赠与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返还。原则上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且同居生活,那么彩礼可以不退还,除非因为给付彩礼导致对方生活困难。”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根据您描述的情况,一般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也要查明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过错方是谁等综合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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