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未生效一审判决不服: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准备好上诉状,在其中写明上诉请求和理由。
(二)对已生效判决不服:原则上不能上诉,但可申请再审。不过解除婚姻关系部分不能申请再审,只能针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申请。需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或其上一级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百一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