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北京的包律师,由我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超过二十四小时没有放人的,说明当事人已经被刑事拘留或逮捕或监视居住。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与我联系,详细叙述具体情况,我会继续为您解答,帮您解决问题。
嫖娼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嫖娼未遂属于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危害后果。针对这种情况,警方会批评教育或者处于较轻的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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