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福州法律咨询 > 福州刑事诉讼法律咨询 > 证人是否适用回避制度的内容是什么呢?

证人是否适用回避制度的内容是什么呢?

肖** 福建-福州 刑事诉讼咨询 2017.10.10 13:32:27 4225人阅读

最近在处理一些问题,问一下大家关于证人是否适用回避制度的呢?依据主要是什么的呢?大家知道吗?

其他人都在看:
福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福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这就为大家解答了证人是否适用回避制度这个问题,

2017-10-10 13:34:27 回复
咨询我

回避制度的适用对象只限于司法机关的人员,证人不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有关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应当回避: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是因为在证人的担任条件中有规定“证人不能同时兼有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身份”。其他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当事人以外根据案件的情况和诉讼的需要而参加诉讼的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2020-12-10 17:39:13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