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具体格式,一般如下:
1、提前安排好股东食宿,如果是非上市公司,股东人数不多的话,否则食宿自理。
2、在上述1条之前,是首先确定参会名单,及代表的股票数量;
3、议程一般提前发给各股东了,或者在你们网站股东自己下载;
4、具体内容,无非是:
.向股东汇报经营层(董事会)一段时间内的工作;
.业绩说明;
.其他需要股东决定的事项,这个内容应该是领导决定的;
.其他。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 (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原件)
变更股东名称(姓名)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 《指定(委托)书》;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 同意由于股东名称(姓名)变更而修改相应章程条款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 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法人股东名称变更,由该股东的登记机关出具名称变更证明;自然人股东姓名变更,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文件);
6.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一般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7. 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股东的公司盈余分配权是一项法定权利,《公司法》分别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润分配办法,同时也赋予了股东对此的自治权,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决议以及其它股东共同决议形式可以对公司利润分配作出变通性规定,但有关公司盈余分配的规定必须符合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并不得侵害股东的合法权益,否则可能被股东主张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公司管理层在分配公司利润时,要注意协调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积极实现股东的公司盈余分配权。股东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定期查看公司账簿,发现自己未得到应分红利时,应及时向公司请求分配,当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分配时,可以向法院请求强制公司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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