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姥爷姥姥去世村里有一套院子,至今仍是姥爷的名字,没有留遗嘱,共生育2男3女,今年拆迁房屋所得款其中一男全部拿走,请问剩余4人共同诉讼能要回平均分配么?如果其他3人放弃继承。那剩下的一个女儿能单独诉讼哥哥要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么?
你好,建议双方沟通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收集好相关证据,必要时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
你好 关于遗产的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可以
你好,外孙有姥姥姥爷的代位继承权。刘焕廷法律服务团队许瑞霞很高兴为您解答
这个涉及代位继承,比较麻烦,联系我面谈为宜。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专业
真实可靠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