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领证,共同生活了,根据民法典应该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农村的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数额。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没有办理结婚证,那么你们就不是合法的夫妻,也没有离婚可言,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中规定了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几种情形: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解释中规定的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但是你们也已经生活在一起两年,就算分开,男方要求退还彩礼,也是不能全额退还,所以你们要自行商量要退还多少,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可以诉讼解决.
一般你说的这种情况返还的比例在50%左右的,还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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