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律师更好是肯定的,毕竟是专业的,如果事情清楚没有争议就不用请律师浪费司法资源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仲裁裁决已经生效。
2、超过了仲裁裁决规定的履行期限。
仲裁裁决的生效时间,有几种情况:
1、民商事仲裁,一裁终局,做出裁决即生效。
2、一裁终局的劳动仲裁案件,如果用人单位是义务人,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劳动者是义务人,劳动者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天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则仲裁生效。
3、非一裁终局的劳动案件,应该履行义务的一方未在规定期限向人民法院起诉,则仲裁生效。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根据草案,枉法仲裁罪的客观方面是“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这项规定决定了仲裁罪会成为一个口袋罪,对仲裁人的权利和安全构成巨大的威胁。
首先,由于事实无法完全重现,仲裁实现的只能是法律上的公平,所以“违背事实”可能是情非得已,自由心证也是仲裁员的合理权利。
其次,法律纷繁复杂,还有那么多冲突的法、过时的法、恶法,法官或者仲裁员通过判例来突破、衡平甚至造法一直是法制和司法进步的巨大动力,这是否也要被禁止呢,仲裁员是否必须要噤若寒蝉以放弃创新和实体公正的代价来自保呢,
其次,“情节严重的”,无话可说,生杀予夺听天由命了。
根据《刑法》第399条之一和《刑法修正案(六)》第20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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