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仲裁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确保仲裁结果避开人为因素的影响,11月2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召集全体仲裁员和书记员,专门就司法笔迹鉴定的操作问题进行了专门的讨论。
在近期的仲裁活动中,偶尔出现当事人表示对方当事人提交的司法笔迹鉴定材料与当庭提交的证据不一致的情况。为保证双方前后提交证据的一致性,也为避免有可能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武昌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讨论中参考证据保全的操作方式,明确要求,对于当事人当庭明确表示将要申请司法笔迹鉴定的证据材料,仲裁员应当要求双方当事人在提交给仲裁委员会的该证据材料的复印件上签字确认,若当事人当庭未携带证据材料复印件的,仲裁员应严格控制证据原件并交仲裁委员会复印,待双方当事人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之后再归还证据原件。
通过对庭审细节的严格把控,既可以给心存侥幸、弄虚作假的当事人以无言的警示,也能够帮助仲裁员准确地查明案件的事实,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决。
笔迹鉴定最终会被作为证据使用,而笔迹鉴定的时间需在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证据规定》第33条第2款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证据规定》第33条第3款规定,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关于举证期限确立的长短问题。由于劳动仲裁争议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导致目前在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实践中,各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做法不一致。有的仲裁委规定可以在开庭前提交证据材料,有的规定最晚在开庭前一天提交。有的开庭之后提交仲裁委员会也收。
根据《证据规定》的有关精神,在劳动仲裁争议方面,点法网可以这样认定:
1、仲裁庭不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的,以仲裁庭指定或当事人协商并经仲裁庭认可的举证期限届满之日为准
2、仲裁庭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的,以证据交换之日为举证届满之日。
3、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并经仲裁庭准许的,如果仲裁庭不组织庭前交换证据的,以仲裁庭准许延期的届满之日为举证期限的届满。如果仲裁庭组织庭前交换证据,以证据交换之日为举证期限的届满之日。
以上就是劳动仲裁申请笔迹鉴定的相关内容,望采纳。
为保障仲裁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确保仲裁结果避开人为因素的影响,11月2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召集全体仲裁员和书记员,专门就司法笔迹鉴定的操作问题进行了专门的讨论。 在近期的仲裁活动中,偶尔出现当事人表示对方当事人提交的司法笔迹鉴定材料与当庭提交的证据不一致的情况。为保证双方前后提交证据的一致性,也为避免有可能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武昌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讨论中参考证据保全的操作方式,明确要求,对于当事人当庭明确表示将要申请司法笔迹鉴定的证据材料,仲裁员应当要求双方当事人在提交给仲裁委员会的该证据材料的复印件上签字确认,若当事人当庭未携带证据材料复印件的,仲裁员应严格控制证据原件并交仲裁委员会复印,待双方当事人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之后再归还证据原件。 通过对庭审细节的严格把控,既可以给心存侥幸、弄虚作假的当事人以无言的警示,也能够帮助仲裁员准确地查明案件的事实,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决。
2020-12-10 16:31:32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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