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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罪由谁提起

董* 山西-晋中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2.09.10 17:09:37 474人阅读

拒不执行罪由谁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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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罪报案主体应该是法院,由法院提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线索,一般由法院移送到公安机关。申请执行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意义不大,因为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很显然法院的判断更具权威性。本罪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情节尚不属于严重,即使具有拒不执行的行为,也不能以犯罪论处。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2-09-10 17:11:37 回复

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一般由执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只有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法院认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妨害公务案件过程中,应当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对于人民法院移送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妨害公务罪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应当及时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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