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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恶意串通的认定是怎样的

孙** 湖南-株洲 合同纠纷咨询 2022.09.01 19:10:54 458人阅读

合同恶意串通的认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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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恶意串通的认定:恶意串通行为又称做恶意通谋行为,是指在买卖活动中,双方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的特征为:
1、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
2、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施该行为;
3、行为结果在客观上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或某个第三人利益。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2-09-01 19:11: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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