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毒后,如果处于投毒的准备阶段,被害人并未出现,那么算犯罪预备。
如果犯罪人本身在场,只是出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不算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必须发生在犯罪行为实施之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专业解答要看具体情况。已经完成投毒行为,但被害人迟迟未出现,虽然已经“着手”下毒,但此“着手”并非区分预备犯和未遂犯的”着手”,仍属于为犯罪创造条件的预备行为。另一种情况,已经完成下毒行为,被害人在该时空范围内,因为不想饮用有毒的饮料或突然有事离开,这种情况下,应当认定为由于嫌疑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
专业解答水中投毒犯罪预备的认定特征:已经开始实施水中投毒的预备行为、存在为水中投毒完成创造条件、犯罪嫌疑人并未着手实际犯罪事实、在实际犯罪事实之前停止的情况,存在上述情况的可以认定为水中投毒犯罪预备情况。
专业解答在我国偷渡属于犯罪预备的,如没有造成犯罪事实的,可以免于处罚这类犯罪者。这类人员应积极的配合我国的司法机关的调查,我国的人民法院按照这类案件的实际案情和相应的案件影响,对这类人员进行处罚判决。
专业解答投毒犯罪预备应当按照投毒罪既遂的判罚情况来进行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但对于没有造成实际损害的犯罪行为,是可以免予处罚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的犯罪事实后果来进行处理。
专业解答在犯罪预备阶段被逮捕后也是会受到处罚的,那么司法机关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涉案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来酌情减轻处罚的,如果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出现了犯罪中止的情况下,如果没有造成损害则免除处罚,如果已经造成了损害则是会减轻处罚的力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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