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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规定是怎么样的呢

王* 重庆-城口县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7.09.12 13:48:52 2265人阅读

我的朋友现在就是作为社区的义工在帮忙处理事情的,现在有了相关法律规定了,那么关于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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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警告,并出具书面决定:
  
(一)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
  
(二)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
  
(三)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四)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情况,或者未经批准进行就医以外的社会活动且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五)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轻微的;
  
(六)其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

2017-09-12 13:50: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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