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部分是合同内容的主要成份:
1、标的物条款(也称商品条款)。主要包括:商品名称、规格、质量、性能、质量、包装等。对有些商品还要商品的生产国别、制造厂商加以规定。
2、价格条款。合同中规定的标的物单位和总价的各条文,属于价格条款。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总是以贸易术语为基础和一个特定数额的货币单位来表示商品单位的。价格条款一般应包括价格的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货币、交货地点的贸易术语。
3、保留所有权条款。卖方在收到用现金支付的货款以前,保留货物的合法所有权;如果买方对卖方的货物作出处分,则买方仍是作为卖代理人或受信托人持有此项收益,卖方有权获得此项收益。
4、装运和保险条款。主要规定装运时间、装运港与目的港以及装运通知事项。这一条款主要是规定由谁负责投保和支付保险费用、投保险别、保险金额等。此条款规定与所采用的贸易术语有着直接的联系。
5、支付条款。是指合同中有关买方支付货款的各个条款。包括:支付工具、货币的种类、支付时间、支付的方式,以及卖方为取得货款应提供的单证等各项规定。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一般采用跟单信用证的付款方式,但也有些情况下采用托收方法。
6、商检条款。是指合同中有关商品检验的条文,通常规定:检验权、检验机构、检验证书、检验时间、地点、检验的方法、检验标准等内容。
7、负责条款。主要包括:
、规定构成不可抗力的条件(哪些条件属不可抗力);
、说明因不可抗力,当事人不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不应承担责任;
、规定发生不可抗力的事项时,当事人应如何处置(力争减少损失)。
8、法律适用条款。以上条款,是双方当事人为一笔买卖交易而明确记载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条款,但这些约定不可能涉及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各个方面,通常在合同中规定该合同适用的法律,如本合同适用于××国法律。
专业解答自由进出口的贸易技术合同成立的条件是:合同双方主体合法、在法律范围内签订、协商达成一致、具备要约等,具体情况下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才是可以签订自由进出口贸易技术合同的。
专业解答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四年,与其他合同纠纷一样,国际货物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如果想要采取起诉的方式来处理纠纷,最好是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就整理好与纠纷有关的材料,然后书写、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专业解答1、序文,包括合同的名称、编号、签约时间和地点、双方当事人以及“鉴于条款”。2、关键名词术语的定义,为避免日后产生分歧或争议,对关键性的名词、术语规定符合合同标的的定义。3、转让技术的内容和范围4、技术的价格和支付(第五章详述)5、保证—对供方的要求。
专业解答技术贸易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技术贸易合同是当事人权利、义务、责任的具体规定,是履行和解决争端的依据;技术贸易合同的内容应完整、明确,有以下几种:引进技术的内容、范围和必要的说明,其中涉及专利和商标的应当附有清单,预计达到的技术目标及实现各项目标的期限和措施。
专业解答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生效的时间以合同中约定的生效时间为准。合同开头和结尾部分规定了合同的效力范围和有效条件的主要问题,全称为效力部分。合同中开头部分注明的订立合同中的时间和地点,它在法律上就表明:除非法律或合同中对合同生效的时间另有规定,否则应以该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律师解析 主要有许可贸易、技术服务与咨询、特许专营、合作生产等。 1、许可贸易指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所有人作为许可方,通过与被许可方(引进方)签订许可合同,将其所拥有的技术授予被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使用该项技术,制造或销售合同产品,并由被许可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技术使用费的技术交易行为。 2、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受托方依照委托方的要求,运用所掌握的专业技术技能,向委托方提供知识性服务。 3、特许专营指由一家已经取得成功经验的企业,将其商标、商号名称、服务标志、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营管理的方法或经验转让给另一家企业的一项技术转让合同,后者有权使用前者的商标、商号名称、专利、服务标志、专有技术及经营管理经验,但须向前者支付一定金额的特许费。 4、合作生产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以合作经营的方式,在生产过程中,充分发挥合作各方的有利条件,共同生产某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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