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没有道理。目前在中国,所有类型公司的股权都可以出质,内资、外资、有限公司、股份公司、非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所有这些股权的质押我都操作过,这一点没有任何疑问。明确地告诉你,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质权人不能是同一公司的其他股东。如果工商局没有其他理由,你公司可以要求工商局给出法律依据,说明为何不能登记,或者聘请律师与工商局沟通。如果仍然拒绝,而该等质押对你公司非常重要,可以考虑行政诉讼。
您好,明确是借款还是挪用呢,为全面详细的为你解答,你可以打电话给我免费咨询,(也可以添加我的威信,个人主页手机号即威信号)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当面约谈
您好,这个要看具体情况而定,需要请求律师帮助看了下文字描述,不知道您手上是否还有其他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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