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卖,判断房子的归属权应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已经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归办理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所有;
2、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归已经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所有;
3、数个买受人均未办理商品房产权登记,又未办理预告登记的,归已经先行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买受人所有;
4、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和预告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归先行支付房屋价款的买受人所有;
5、如果上述情况均未发生,归签约在先的买受人所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专业解答若车位有专属所有权和产权,可长期持有;若仅是房产附属且未拥有产权,通常会随房产流转。想保留车位,建议双方深入协商。车位产权判断依据是产权证书。“地面停车位”指小区地表划线标示的停车设备,需政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房屋单元所有者按份额共有小区土地使用权,地面停车位位于此土地上。
专业解答在房屋一房两售情况下,优先应将房屋权属交给率先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者。若无过户手续但完成预告登记,其权利优先。未过户且未登记者权利不及已实际占有者。有效合同签署方有权要求交付房屋,无效合同签署者可要求违约赔偿。
专业解答在涉及到一房二卖的情形时,房屋的所有权通常会归属至已完成过户登记程序的那一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只有进行过合法过户登记的主体方可全权享有房屋的所有权,而未能获得过户的一方则可向卖方提出相应的赔偿请求,但不能对抗善意获得该房屋产权的其他第三方人士。
专业解答一房二卖时,先办理过户手续者获房屋所有权,未完成手续或预告登记者归预告登记方所有。合法合同当事人有权要求卖家按约交付房屋,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当事人可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专业解答处理“一房二卖”问题时,所有权归属依据以下标准:已办理产权转让登记者拥有房屋,未过户者则归属于先完成预告登记者;双方均未过户及预告登记时,房屋归实际占用者。合法合同购买者可要求获得房屋,而可撤销或无效合同购买者有权要求售房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