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犯罪构成是主体、客体以及主客观要件的有机整体
二、犯罪构成是违法性与有责性的的法律标志
三、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刑法学》(
第三版)
第二编
第五章第二节)
中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所规定的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客观要件的总和。(虽然刑法理论界对这一概念和由这一概念建立起来的犯罪构成体系有诸多质疑,但人们还是接受了这一概念。)这一概念表明犯罪构成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
一,犯罪构成是犯罪的一系列要件的总和。
(1)抢劫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实施抢劫的行为人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
(3)实施犯罪的方法必须是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劫取财物
(4)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犯罪,并且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故意。只有这些主客观要件的统
一,才能构成抢劫罪
第
二,犯罪构成要件,是指决定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事实特征。
第
三,构成犯罪所必需的诸要件,是由刑法加以规定的。也就是说,哪些实施特征可以作为犯罪构成要件,是由立法者选择,通过刑法加以规定的。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视为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的特征: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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