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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1、利息超过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算高利贷。如果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而对于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法律予以保护。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2022-06-18 10:29:1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