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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利息超过多少算高利贷?放高利贷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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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5 · 37677人看过
个人债务专业律师 赵彦博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6年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山东圣和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8202010255179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455590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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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优势: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赵彦博律师,山东圣和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毕业于临沂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曾于上海大学法学院交流学习。赵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并善于将理论熟练运用于实践当中,工作作风严谨、办事认真负责。“大道至简,让事物回归本真的方法,是其一生不懈的追求。” 专业研究方向及主要业务范围: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事纠纷、行政诉讼等,荣誉:山东圣和律师事务所2019年度先进个人、济宁市律师协会优秀青年律师人才库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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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是属于高利贷的行为,高利贷是违法的,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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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总是有偿的,也就是借钱的人要向出借人支付一定的借款利息,这个利息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约定的,但要是达到一定标准的话,就有可能构成高利贷。那到底借钱利息超过多少算高利贷?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借钱利息超过多少算高利贷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是属于高利贷的行为,高利贷是违法的,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二、借款利息怎么约定?

个人借款属于民间借贷的一部分。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借款协议中关于利息的约定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所以,在民间借贷中,约定利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超出部分无效。

既然利息约定要合法,那么该怎样约定个人借款利息呢?个人借款利息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最容易导致借贷双方产生矛盾。对此,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

1、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约定无息借贷。

2、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但都不能证明的,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3、借贷双方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

4、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如果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借款人支付超出规定的利息后又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予以支持。

根据法律的规定,借钱过程中双方约定的利息要是超过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的,则就属于高利贷,此时法律仅仅是不保护超出的部分,要是在4倍以内的利息还是受到保护的。律图小编为您整理本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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