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87条的规定,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的内容是:
(一)依法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是否立案侦查。即符合《刑事诉讼法》第83条、第86条规定之情形,公安机关均应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对其所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应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检察机关依法对此予以审查和监督。
(二)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是否有管辖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除了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和自诉案件,其他刑事案件均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检察机关通过立案监督发现和纠正公安机关越权立案的违法情形。
(三)不符合法定立案条件不应当立案,而公安机关予以立案的,检察机关通过立案监督予以纠正。
专业解答刑事立案监督是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是否存在不应立案却予以立案的行为,以及刑事立案活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的全面法律监督。具体而言:1. 救济程序:刑事立案监督作为一种司法救济程序,并非刑事立案程序的法定监督环节。
专业解答检察院立案监督程序的法定时限是多久我国的司法体系中并未设立针对检察院立案监督的具体时间限制。检察院的立案监督工作通常指的是,如果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对于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却未能立案调查,或被害人就此提起控告,那么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澄清不予立案的原因。同时,刑事立案监督也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涉及到的立案环节是否符合法规原则进行的法律监督。
专业解答关于检察院立案监督的法律依据检察院对于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首先,对依法应当进行侦查的案件,公安部门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是否已经启动了立案侦查程序;其次,倘若公安部门对于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并无管辖权,那么检察院将根据立案监督机制,及时地发现和纠正公安部门越权立案的违法行为;再次,当某种特定案件并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立案门槛时,按理来说不应予以立案,然而公安部门却决定立案展开调查时,检察院也会通过立案监督机制对此类情况进行纠正。
专业解答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之规定的具体内容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如若被检察机关发现存在违法行为,那么针对情节轻微的案件,相关检察人员会以口头形式向对方提出矫正建议;而对于情节较为严重者,需要经过本院检察长的批准,方可正式发放纠正违法通知书。
专业解答检察院对危险驾驶罪立案监督,确保立案合法合规,维护诉讼公正。若发现立案不当,要求公安解释并可能自主侦查,保护公共利益和当事人权益。同时,积极参与并监督侦查行动,防止侵犯犯罪嫌疑人人权,确保整个司法过程公正透明。
律师解析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律师解析 侵占罪法院不给立案的,当事人不可以去检察院申请监督。 具体原因是,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向法院提起自诉。 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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