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首先确定个基本概念。纳税与是否开发票无关。每个税种都有一个征税范围,符合条件了就需要纳税。比如卖了个商品给别人,不开发票,符合了增值税的范围,也得交税。相反如果商家发票开错了,并不依据发票来交税,而是实际业务。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了收取价款并提供服务销售商品等等时要开发票。但有时客户并不需要,比如你去便利店买瓶水,并不需要发票。但不等于便利店卖水收入不用交税。发票是征税的一种手段,很多中小商家用不开发票来逃避税款。打个比方,大门口有个摄像头,绕过摄像头进入大门偷东西在现实中可以实现,但并不等于这是一种合理偷东西的方式。这依然是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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