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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外包装上没有生产日期
你可以向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他们会介入的。
属于三无产品,建议向商家索赔
可以向工商局投诉
如果A的日用产品外包装能达到使购买者误认为是知名产品的,则A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构成侵权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数额,依据被侵害的经营者所遭受的损失来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专业解答食品的内外包装都应清晰标注生产日期,且内外标示必须一致。外包装若无生产日期,则违反食品安全规定,消费者有权追责并投诉至食药监部门。但需注意,若外包装非最小销售单位,内包装为最小单位时,外包装可不强制标示生产日期。因此,消费者购买时应仔细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律师解析 在食品的内外层包装上都应明确标注出生产日期,而且所标示的日期务必保持一致。若在外包装上未能发现任何关于生产日期的标注,那么这种情形便违反了食品安全规定,消费者享有追责以及向相关食药监部门进行投诉的权利。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当外包装并非最小销售单位,而内包装则属于此类最小单位时,外包装上不做强制性生产日期标记亦属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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