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在夫妻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过程中,任何一方购买房产的购房合同都是可以受到法律保护并加以查封的。然而,如果双方曾于婚姻存续期间签署过明确的夫妻个人财产约定协议,那么规定归属某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便不受法院管辖范围的限制,因此法院是无法进行查封的。但是,如果这部分财产并没有经过财产公证程序,则将会被视作为夫妻婚后共同拥有的财产,在此种情况下,法院就具备了对该部分资产进行查封的可能性和权限。
专业解答在婚姻期间,若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被认定为个人债务,那么另一方无需承担连带责任,且其财产也不会被查封。但如果无法证明该债务为个人债务,那么它将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另一方的财产可能会被查封。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双方共同签署或追认的债务,以及为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对于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除非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双方共同意愿,否则不能被视为共同债务。
专业解答在正常的担保业务中,如果配偶一方单方面提供资金资助,通常不会直接冻结对方的财产,除非这些资金被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只有在夫妻双方共同签署、追认或这笔债务是日常生活所需的情况下,这笔债务才会被视为共同债务。超出日常生活所需的个人债务,不能被视为共同债务,除非能够证明这些资金被用于共同目的。因此,在没有特殊情况的前提下,对方的财产不应被查封或冻结。
专业解答夫妻一方担保不动产可能会查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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