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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他项权证是否有效?

王* 广西-桂林 抵押担保咨询 2022.03.27 14:14:42 416人阅读

房屋抵押他项权证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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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抵押他项权证是否有效?”的相关解答如下:他项权证是抵押的法定凭证,他项权登记时,应当载明期限,贷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还应当载明注销时间,他项权利在注销以前,他项权人可以依法行驶他项权利,他项权注销,应当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如果对相关情况处理还有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2022-03-27 14:16:42 回复

房产他项权证的权利人有质权人、租赁使用权人、典权人、地役权人、抵押权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七十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零八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
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
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以上就是对抵押贷款购买房屋他项权利人是谁呢的说明。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so日内申请注销登记。”《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巧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抵押权的注销与抵押权的设立是相对应的,即权利因登记而产生,因注销而消灭

房屋他项权证的“有效期”实际上是债务清偿期,时间长短是依债务期限而定。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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