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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款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能否中止执行

张* 山西-太原 行政诉讼咨询 2022.03.18 10:43:02 427人阅读

行政处罚款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能否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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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2022-03-18 10:4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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