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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有个女的给我打电话说:“我与单位的同事发生了性关系”并且这个女的的丈夫也这样打电话说我。我觉得非常冤屈,假设我告她诬陷罪(诽谤罪),能成立吗?并且我有证据的。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诽谤罪与诬陷罪的区别是什么这个问题,回答如下:一、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二、我国刑法中没有诬陷罪这一罪名,其全称为诬告陷害罪。诬告陷害罪,是指故意捏造犯罪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或者有关国家机关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罪与诬告陷害罪之间的区别如下:1、行为方式不同。诬告陷害是向政府机关和有关部门告发,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2、主观方面不同。诬告陷害的意图是使他人受刑事处分,诽谤则是意图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3、所捏造的事实内容不同。诬告陷害捏造的是犯罪的事实,诽谤罪捏造的是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事实。
一、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二、我国刑法中没有诬陷罪这一罪名,其全称为诬告陷害罪
你好,我回复的内容是“你给出的信息非常有限,无法作出回答。建议可以提供更多信息,以为你作出可供参考的回复意见。”但是系统认为不是有用解答,不知道你能否看到。但是基于你的问题,只能作出以上回复,希望你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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