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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赠与 共同财产需要什么程序呢??

赵** 辽宁-鞍山 财产分割咨询 2017.08.02 09:23:49 26人阅读

我跟老婆已经结婚很久了,现在已经有共同财产了,我想要问一下大家关于接受赠与 共同财产的程序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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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一方接受不动产赠与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属于接受的一方。
  
2、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1款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017-08-02 09:33: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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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接受赠与 共同财产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2017-08-02 09:24: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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