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梁平区法律咨询 > 梁平区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请论述故意伤害罪的概念及构成条件有什么?

请论述故意伤害罪的概念及构成条件有什么?

朱** 重庆-梁平区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07.29 19:33:10 566人阅读

上次我们那就有两个人打架,一个人说对方故意伤害,另一个说自己是正当防卫,该怎么判断,论述故意伤害罪的概念及构成条件有什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梁平区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梁平区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论述故意伤害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有什么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健康的行为。其构成特征是:⑴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即公民保持自身人体组织的完整和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活动的权利。故意伤害罪区别于其他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的本质特征,就正在于它破坏了他人身体组织的完整性,损害了他人身体器官的正常活动功能,如砍伤手臂、毁坏面容、使眼睛失明或者引起精神错乱等。如果行为人同样是以他人身体作为侵害对象,但是并没有破坏他人身体组织的完整或者使他人人格、名誉受到损害(如侮辱)或者使他人失去人身自由(如非法拘禁),那么就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⑵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并且实际上给他人身体组织的完整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或者影响了他人身体器官机能正常活动。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是合法的(如正当防卫人使非法侵害人损害人损伤的行为、医生给病人切除坏损器官的行为等),或者其损害程度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均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伤害行为的形式一般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个别情况下也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具体的方法、手段多种多样,有利用行为人自身身体的,也有利用工具器械的,有利用动植物,也有利用自然现象的。伤害的结果也有不同,有肉体伤害的,也有精神伤害的,有轻伤的,也有重伤的,还有致人死亡的。不论采取何种方法、手段,也不论伤害结果如何,对于伤害罪的构成,均无影响;⑶本罪犯罪主体,一般情况下是已满16周岁的一般主体。在构成故意重伤罪或者故意伤害致死的情况下,也可以是已满14周岁的人;⑷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故意的内容只能是伤害,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身休健康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伤害的动机如何,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2017-07-29 19:34:10 回复

不作为犯罪需要具备的条件:
1、首先要求行为人是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关于义务的来源主要有四个,不限于法律规定的义务;
2、行为人可以履行特定的义务,但是实际却并未履行;
3、因为行为人没有履行特定的义务,从而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一定危害结果的发生。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申请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2、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
3、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4、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2500元(含2500元)、人均财产低于90000元(含9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2750元(含2750元)、人均财产低于99000元(含99000元);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