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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违约金计算公式是什么呢?怎么计算的?

杨* 山西-运城 合同违约咨询 2017.07.26 15:33:19 7554人阅读

我在一家服务公司上班,现在已经违约了,想要问一下大家关于服务期违约金计算公式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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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构成要件不同。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由于劳动者的过错造成的以外,不论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其均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且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而迫使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违约金则需一方违约。
  
2.计算基点不同。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应以具体损失为平衡的基点。而经济补偿的计算基点并不是劳动者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受到的损失,而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已作出的贡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越长,其离职时的经济补偿金就越多;反之,工作时间越短,经济补偿金就越少。
  
3. 功能不同。违约金的功能主要在于赔偿守约方因对方违约而遭受到的损失,而经济补偿金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具有赔偿性质,另一方面在不可归责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之事由时,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照顾义务效力而衍生的一种义务,其法律性质为对被雇劳动者的离职补贴。

2017-07-26 15:38: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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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关于服务期违约金计算公式的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这就是说,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出资培训的,可以为劳动者约定服务期,但是具体的服务期限如何约定,如培训多长时间可以约定多长的服务期,法律并没有做出规定。法律没有作出规定,是否可以随意约定很长的服务期呢?答案是否定的。具体的服务期限要根据企业为劳动者培训的时间长短、费用多寡来确定,如果两者相对比显示不公平的,也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实践中,常见服务期为3-5年比较多。

2017-07-26 15:35: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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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规定关于合同违约金的计算公式相关的法律,
1、以实际损失调整违约金
2、以迟延给付一年的赔偿额不超过欠付的本金为限予以调整
3、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并在此基础上乘以四倍计算违约金
4、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6条,即“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5、将过高的违约金数额减少到损失的2倍额度
6、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总值为限”酌情予以调整
7、不采用固定比例或上限的调整方法,完全由法官根据不同案件进行自由裁量。

2020-12-15 05:20: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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