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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性组织剩余财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陈* 河北-张家口 财产分割咨询 2021.10.04 20:45:52 459人阅读

非营利性组织剩余财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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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非营利性组织,清算完毕之后,剩余财产不能分给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利益相关者。为保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收益的最终归属不变,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一般采取“尽量相似的目的”原则,转移给与原民办非企业单位公益目标相似的其他公益性组织,或者暂时交给政府部门,政府部门亦应当遵守“尽量相似的目的”原则,尽可能的将剩余财产投入到公益性组织。

2021-10-04 20:47: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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