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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别人吵架,对方突然殴打我女眷,我上前帮忙

ask****373 安徽-合肥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07.08 16:55:52 8人阅读

和别人吵架,对方突然殴打我女眷,我上前帮忙,过程中对方咬我,并至我胳膊两处流血,我挣扎过程中不小心碰掉了对方的四颗牙,最后对方报警,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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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安徽-六安 咨询解答:392条

不小心碰掉对方四颗牙,建议你与对方协商处理掉。

2017-07-08 20:07:30 回复
地区:安徽-合肥 咨询解答:5647条

可能构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

2017-07-08 20:21: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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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588589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安徽-阜阳 咨询解答:846条

对方构成轻伤。可积极调解

2017-07-08 17:53:32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1、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当被行政拘留、罚款;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018-11-14 22:10:58 回复

聚众斗殴指聚集多人相互殴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特征;
1、侵犯客体是社会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聚集多人相互殴斗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界限:
1、聚众斗殴罪与非罪的界限。
2、聚众斗殴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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