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员私下向我索要两万五千元好处费,承诺说他的经理是开发商亲戚,得到内幕消息这个房子开盘时价格比现在会每平米涨1000元,现在把这个好处费给了他,他就可以让我们现在就锁定这个便宜的价格并且选好房子。我收到他的蒙骗怕开盘价格涨就给了他这个好处费定了。但六天之后这个房子预售证下来也开始正常出售但价格并没有向那个售楼所说有任何增长也不要任何好处费,所以我认为我收到欺诈,售楼员故意隐瞒事实来骗取好处费,这个他能构成犯罪吗?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以,收取好处费把驾照办下来了,不构成诈骗。但是,本来就不能办理而虚构可以办理的事实,则构成诈骗。
诈骗的,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罚。只有达到诈骗罪立案标准的,构成诈骗罪,应当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定罪量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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