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在一家新的公司上班,已经过了试用期了,准备签劳动合同,可是单位要求我出具接触劳动关系证明。这个证明是要原单位开的,可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向原来的领导开口。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有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70%.
这个就是新公司要你出具接触劳动关系证明的作用,怕你没有跟原单位接触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接触劳动关系的证明,新公司也决定录用你的话,你应该放心了,因为与原单位的接触劳动关系的证明只是为了证明你与原用人单位不再具有劳动关系,没有其他的作用,仅此而已.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我单位 同志,身份证号码 ,个人电脑号 ,因 原因于 年 月 日与我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关于怎么让单位给我开接触劳动关系证明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可以直接要求原单位出具,这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不能拒绝,如果单位拒绝,就提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_________同志是我公司___________部门职工,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到职。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从______年___月___日于以__________________终止劳动关系。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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