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面试的时候雇主说要干满两年,我答应了,但是并没有签订合同。工作之后每个月扣400工资,一共扣2600,说是我来的时候给学校了2000.加上培训费600.我在这里干的没劲,想辞职了,雇主却说当初你说好的要干满两年的,非得不给节这一个月的工资。我该怎么办
根据劳动法规定,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笭埂蒂忌郦涣垫惟叮隶用。保险: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一百条规定: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2019-01-03 22:41:27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