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一直在外做生意,但是由于之前的事情现在需要进行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朋友不在家里,而且通知的时间比较晚,朋友来不及回去,请问律师先生,关于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是多久呢?
关于未告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时的最长申请期限,《行政复议法》没有作出规定,行政诉讼领域对此曾有过比较热烈的探讨。行政管理相对人确实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只能从实际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时间太长了,确实还有法律关系稳定性、善意第三人信赖利益的保护等问题,所以需要有个限定,但应当照顾这三个方面的价值取舍。
关于未告知申请权及期限时的最长申请期限,《行政复议法》也没有作规定。行政诉讼领域对类似问题已经讨论了相当长的时间。一般认为,对行政机关没有告诉诉权和诉讼期间的,应当注意适用特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的司法解释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诉权或者起诉期间的,起诉期间从实际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间时起算,但逾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的司法解释进一步将此期限延长至2年。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得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又做出相应的补充,该条规定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
(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三)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
(四)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五)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
(六)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以上是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回答,望采纳。
专业解答故意人身伤害罪能否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程序实际上是指行政复议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递交申请书,直至行政复议机关对争议作出公正裁决的全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众多程序环节、手续形式、操作流程及其相应的时间期限等要素的有机组合和呈现。在整个行政复议过程中,该程序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保障行政复议的合法性及提高其工作效率具有不可或缺的意义。
专业解答无证驾驶拘留申请行政复议的严谨流程关于行政复议程序的交通罚款处理方法主要包括以下步骤:首先(1),投诉人提出审查要求;其次(2),在收到投诉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之内,相关机构需要将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复印件发送给被指控人;接下来(3),被指控者需在接到相关资料后的十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对该情况做出回复;然后(4),行政部门将对此展开深入的审查与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复议意见;最后(5),行政部门会制定出最终的复议决定书。在进行行政复议过程中,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第一,由投诉人亲自签署或加盖公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第二,投诉人身份证明文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第三,如果投诉人委托他人代表其参与行政复议,则需要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第四,被指控者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投诉人需要提交能够证明具体行政行为确实存在的相关材料;第五,若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原因导致超过法定复议申请期限,投诉人仍需提交有效的证据;第六,在申请复议时,如有其他相关证据材料,也可以一并提供;第七,行政部门可能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专业解答申请行政复议所需材料的严谨撰写关于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具体要求如下:首先,应详细注明申请人的各项基础信息;其次,应明确提及被申请人的官方名称及相关详细资料;再者,应当明确清晰地撰写您所期望获得支持的行政复议请求事项,以及申请该项复议的主要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最后,务必由申请人亲自签署或加盖印章以示确认,同时写明申请复议的具体日期。
专业解答在行政复议的法律制度中,“一事一申请”原则是指每名公民、每个法人或其他非政府组织对于特定的行政行为有异议时,有权向相关的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但该等申请行为仅能进行一次,不得重复进行。若针对多个特定行政行为存在不满,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向不同的行政复议机构提出申请,而不能将这些申请事项合并为一项申请。
专业解答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一般不停止执行。但行政处罚执行可能因以下情形暂停:1.申请人或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暂缓执行;2.申请人提出暂停执行请求,复议机关同意且合理;3.法律明确规定暂停执行。
律师解析 行政申诉和复议的区别: 1、操作程序的规范性方面存在不同。行政复议已经被严格、明确规定,形成了法定程序。但是目前还没有明确和统一行政申诉程序; 2、审查处理对象和救济范围存在差异。我国已经明确规定了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以具体行政行为来确定受案范围。行政申诉的受案范围比行政复议要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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