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要搭建阳光房,须城建规划部门批准,取得规划许可证后方可以施工建设,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依法要被城建机关处罚款和拆除处理。 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楼居民能够通过法律的流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首先要确定安装的广告牌手续可否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其次买下房屋或者商铺时,房地产开发商可否有关于对墙体使用权的明确标注,尤其是对于外墙的使用可否有相关的明文限定和解释;还有一点是要看两方可否签订肯定的协定,在法律有效的范围内的协定是受法律保护,受到利益损坏的一方能够通过法律的流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另外,参照《物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纷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限定,本栋楼外的其他住户如果主张该广告牌的设置与自己有利害关系,只要能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及安全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确认做法无效或者要求赔偿损失。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