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合肥法律咨询 > 合肥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故意伤害轻伤公安机关能不能立案

故意伤害轻伤公安机关能不能立案

李* 安徽-合肥 行政诉讼咨询 2021.06.01 09:57:51 354人阅读

故意伤害轻伤公安机关能不能立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合肥律师 行政类律师 合肥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轻伤公安机关立案后是可以撤案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8条之规定,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案: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那么这个阶段可以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为由给予撤案。

你好,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