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桂林法律咨询 > 桂林合同事务法律咨询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房屋租赁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房屋租赁纠纷,

王** 广西-桂林 合同事务咨询 2021.05.17 09:18:10 409人阅读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房屋租赁纠纷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桂林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桂林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1、用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
2、用调解的方式,由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3、用仲裁的方式,由仲裁机关解决;
4、用诉讼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纠纷的解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022-09-29 14:54:52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房屋租赁纠纷,”的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法律规定: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还有其他疑问,点击“咨询我”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2021-05-17 09:19:1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