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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立案标准或犯罪构成是什么

周** 重庆-江津区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05.19 11:13:57 52人阅读

朋友想知道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知识,所以现在想咨询一下一般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判刑标准或犯罪构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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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之外的,但与上述危俭方法相当的 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方法。  
      (三)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

2017-05-19 11:21:57 回复

对于醉驾不构成危害公共罪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里的危险驾驶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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