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注册建造师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注销注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说明: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按照上面的顺序装订(另一份申请表和注册证书不装订)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填写申请表需注意事项:注销多个专业中的某一个专业时,申请表需在备注一栏标明注销哪一个或哪几个专业,保留哪一个或哪几个专业。
律师解析 应进行以下操作: 1、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发布二级建造师师证书遗失声明。 2、申请人通过个人二级建造师系统进行网上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遗失申报。 3、二级建造师所在公司在公司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中同意申报。 4、在公司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中提取“遗失补办申请表”并打印。 5、申请人携带以下资料至县一级主管部门进行资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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