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结论:具体情况应区别对待。
2021-04-03 03:53:09 回复专业解答从现行法律与法规来看,人民法院在签发其他裁判和决定处理事务时,若法律或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复议权利和申请期限,应依职权告知。执行异议申诉被驳回后,申请人虽无法再提类似申诉,但仍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复议。而案外人权益异议,可选择向原裁定驳回的法院提起申请执行异议之诉。
专业解答申请执行异议被驳回后,异议人应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若复议无果,方可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不可跳过复议直接诉讼。异议申请被驳回时,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若仍被驳回,异议人有权上诉,但不得跳过复议阶段直接上诉。
专业解答若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满,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对于认为执行行为违法的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递交书面异议状,法院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查。如理由充分,法院将裁决撤销或修正执行;如不足,将出具适当裁定驳回。
专业解答执行异议被驳回后,应按规定先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若复议无果,方可依法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注意,未经复议,不得直接提起诉讼。在异议被驳回后,您有权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若复议仍被驳回,您便可依法进行上诉。但请明确,这一流程不能跳过复议环节直接进入上诉。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法院驳回离婚财产执行异议应该如何办?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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