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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文** 河北-张家口 其他咨询 2021.04.02 22:30:10 326人阅读

法律规定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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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检算作劳动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依据是:
(一)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或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三)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2021-04-02 22:32: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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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哺乳期往返时间怎么算

    专业解答哺乳假的规定指出,储备路程时间不计入哺乳假,仅提供一小时特殊时间照顾幼儿。母亲可选择缩短工作时长或合并两次哺乳时间于午间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条,不满一周岁的女性员工每班次应享两次哺乳机会,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则相应延长。哺乳时间及往返途中的时间均视为正常劳动时间。

    2024.08.11 175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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